梅毒患者为什么要定期复查?对此,宜宾正汉男科医院的专家表示,梅毒是一种全身性的传染疾病,在人体经受其他疾病而导致虚弱、免疫力下降的时候,很可能就导致梅毒复发。因此,对于梅毒患者来说一定要定期复查。
专家指出,梅毒充分治疗后,要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,应该遵照医嘱到必病防治所定期查血,如果出现血清复发(血清反映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度升高2个稀释度)或再次出现临床症状,都应再次进行扫梅治疗。
梅毒的随访要求是,经过充分治疗后年内每3个月查一次血,以后每半年查一次血,每一个半年查一次血,如经2-3年观察无血清及临床复发才可终止观察。
即使治疗后血清血检查已转阴性,仍然要维持复查2—3年,这不只是琢磨检查中偶有失误、复发、从头动人,何况要发觉梅毒是一个对方族、社会破坏较大的慢性疾病,饱满的讲求才能得有益支配和扫除此病的蔓延。
专家解析梅毒如何复查:
(一)早期梅毒
在治疗后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,以后每半年复查1次,包括临床与血清学检查,2~3年无复发者可终止随访。 如果发现症状复发,血清复发则加倍剂量治疗。如血清反应固定,但临床无复发者,应做脑脊液检查,以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。
(二)晚期梅毒与晚期潜伏梅毒
年每2个月复查1次,第二年每半年复查1次,3年后做脑脊液检查,以判断是否终止观察。3年后,如果脑脊液检验正常者,则终止观察。
(三)心血管梅毒与神经性梅毒
应由专科医师负责,随访终身。
(四)妊娠梅毒
治疗后,分娩前应每月检查1次梅毒血清反应,在分娩后按一般梅毒进行随访。对经过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之婴儿,要观察到血清反应转阴为止,一旦发现症状,立即进行治疗。未经治疗梅毒孕妇所生之婴儿,应考虑进行检查治疗。